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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免除参保人1年的住院医保个人缴费费用

发布时间:2010-09-06  来源:新华网-郑州晚报  字体大小[ ]

   昨日,在深圳经济特区30岁生日这一特殊的日子,广大市民收到一个民生“红包”。昨日上午,深圳市长许勤主持召开深圳市政府五届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系列普惠政策,包括将增加参保人医疗保险补助金及免除1年的住院医保、农民工医保个人缴费费用等。

  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之际,为让广大特区建设者共享改革开放成果,改善民生,会议决定适当增加深圳市民福利待遇,借助覆盖人群广泛的医疗保险平台,推出3项惠民措施:

  一是给予深圳市2010年8月份在保综合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个人账户一次性补助200元,通过参保人个人账户发放。

  二是免除深圳市在用人单位就业的住院医疗保险及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在2010年9月~2011年8月参保期间的个人缴费费用。

  三是提高财政对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从2010年9月起,一般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困难居民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360元;少儿和大学生纳入住院医疗保险范围,增加普通门诊待遇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少儿和大学生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75元提高到200元。

  据悉,这3项举措惠及的人群超过1000万人。据《深圳商报》

全球公众传媒摘编: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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