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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香河土地违规事件:县长等9人受免职撤职处理

发布时间:2011-05-25  来源:法制网  字体大小[ ]
      

  法制网石家庄5月24日电 记者曹天健 记者今天从河北省政府获悉:河北省监察厅、国土资源厅等部门针对已查实的河北省香河县土地违规问题,依法依纪对9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给予香河县政府县长张贵金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建议经由相关法律程序免去其香河县政府县长职务;撤销周春华香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给予香河县政府副县长闫再兴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其他6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免职处理。

  近期,新闻媒体曝光了河北省香河县在土地流转和土地管理使用、征用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违规行为。河北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5月19日派出联合调查组,对香河县用地审批使用以及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彻查。从初步调查情况看,香河县个别乡镇存在违规流转土地、违规改变土地利用目的、违规占地等问题,违反了农村土地流转和利用相关政策法规,扰乱了土地管理秩序,侵害了农民群众利益。

  河北省监察厅、国土资源厅等部门责令香河县坚决纠正违法违规流转和使用土地问题,对非法转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彻底复垦;坚决纠正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河北省已派出工作组督导香河县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同时,向全省通报香河县违规用地问题,并要求各地从中汲取深刻教训,立即组织开展农村土地管理清查整改工作,彻底纠正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对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的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5月2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依法依规严格农村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坚决制止以土地流转为名违法违规进行非农业建设,未经依法征收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未经农民同意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和行政命令强迫流转。各级各有关部门不得制定、实施与国家政策相违背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土地流转政策措施,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全球公众传媒摘编:郑杰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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